曹老师, 你好!
你说过:
1 让步状语从句的情态动词结构一般用may/might, 一般不需要should.
2 目的状语从句表示以防、以免意义时,一般用should do, 第二用may/might。表示以便、为了意义时,一般用may/might。这二种使用方法相对比较正式。
表示以便、为了用can/could则正式程度减少。用will/would则为非正式语体。我说过了,不同情态动词之间的差异只是语体差异,没意义上的差异。意义上都是表示目的。
我看到一本英语书上有如下描述:
The jury and witness were removed from the court that they might not hear the arguments of the lawyers. (that从句表示目的)
陪审团和证大家都退出了法庭,以便听不到律师们的辩论。(亦可用should not hear 或 not hear 来代替might not hear)
以上句子明显是表示“以便,为了”,而不是“以防,以免”,请问为何书上说可以用
should not hear 或 not hear 来代替might not hear呢?
你理解错了。so that, in order that后为一定句时,目的是为了让从句的状况发生。假如从句否定句,作目的是为了让从句的动作不发生,是否就是以免、以防的意思。
所以,要表示以防、以免的意义,既能够用lest, for fear that, in case后接一定句,也可以用so that, in order that后接否定句。
此时假如用动词原型是最为正式的,主要见于lest 之后。第二为should , 第三为may/might.
你引用的这个例句就是 (so)that后接否定的目的从句,表示的就是“以防、以免”的意思,可以改为lest,for fear that +一定句。
这和我以前说的是一致的。